机构职能
根据《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湖北省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方案》(鄂办发〔2021〕1号)、《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湖北五峰后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批复》(鄂编发〔2000〕136号)、《省委编委关于调整湖北五峰后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机构规格的批复》(鄂编文〔2021〕10号)精神,湖北五峰后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拟就规格调整后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提出如下建议: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林业和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拟订湖北五峰后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项目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保护自然保护区内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资源及环境监测;依法查处各类破坏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违法行为。
(三)负责自然保护区勘界的日常工作;负责界标的设置和管理,完善界桩、界碑。
(四)负责自然保护区林地管理;做好森林防火及安全生产工作。
(五)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扶持自然保护区内群众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经济,逐步建立保护区社区共管和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区域生态、经济协调发展。
(六)依法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生物多样性、文化多样性、生物地理景观和自然生态环境;在不影响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负责在法律法规规定和指定范围内组织开展参观、生态旅游和其它具有保护特色的活动,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七)开展科学研究、科普宣传教育和对外科技交流合作;宣传有关林业和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自然保护知识的教育,提高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探索自然演变规律及合理利用、开发生物资源的科学途径。
(八)开展珍稀动物科学研究,推进华南虎驯养繁殖放归自然相关工作。
(九)负责自然保护区内野生动物肇事统计工作,探索完善野生动物肇事防范措施,争取和探索野生动物肇事补偿机制。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局直属机构
(一)根据上述职责,湖北五峰后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内设9个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1.办公室
负责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督办;负责文秘、电子政务、档案、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和固定资产实物管理;负责组织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负责对内对外宣传、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文明创建、综合目标考核等工作。
2.计划财务科
贯彻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和执行本单位的财务制度;负责编制年度部门预决算和各类专项资金计划管理;负责本单位及所属机构经费支出和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控制、管理和绩效评价;负责本单位及所属机构国有资产配置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本单位财务收支的内控管理。
3.人事教育科
负责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聘、社会保险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干部的考核、奖惩、任免、辞职等工作事宜;负责单位职工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及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4.资源保护科
贯彻执行国家林业、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资源保护各项管理制度;负责经委托的林业行政执法,依法保护自然保护区内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依法查处破坏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各类违法行为;负责自然保护区林地管理,调解林权纠纷,稳定林权;负责宣传牌、警示牌、界桩等保护设施的管理;负责保护区内集体林地的管理;负责对保护区资源保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年度量化考核工作;负责保护区内野生动物肇事统计和主动防范工作。
5.项目管理科
研究拟定适合本保护区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发展项目和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组织开展相关项目的谋划、申报、招标、执行、验收、总结等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各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施工;协助解决和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障项目建设的和谐环境。
6.社会服务与产业发展科
负责保护区林业队的管理;协助做好保护区内社区居民的管理及服务,处理好保护资源与社区发展的矛盾;协助制定社区经济发展规划,协调当地政府及相关乡(镇)、村、组做好社区工作,多方争取资金,扶持社区经济发展,建立社区共管体系;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业技术推广和能源建设,减少对资源的破坏;负责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项目规划,督促指导各景区按照项目规划要求实施。负责管理、指导服务保护区内各经营主体。
7.森林防火与安全科
负责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建立建全森林防火各项制度、职责,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提升群众森林防火意识;负责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推广森林防火先进技术;负责管好、用好森林防火各类机具设备;负责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及保护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各类安全检查、督导。
8.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科(林场科)
将内设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科与林场管理科合并,设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科(林场科)。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天保工程的方针、政策;负责编制工程规划及年度设计方案并组织相关单位实施;拟定生态公益林建设等相关项目技术规程及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工作和技术指导,负责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建立管护网络,有效预防危及和破坏森林资源情况的发生;收集、整理天保工程相关资料,并存档备查;负责五峰后河国有实验林场相关工作。
9.信息科
负责自然保护区信息化建设,各类运行平台维管;负责信息化设备采购、维管,各类数据收集、整理、存储、运用;负责建设、管理、维护单位门户网站,推进政务公开;负责建设、管理、维护办公系统、数字化会议系统等办公自动化系统;负责区内视频监控、科研监测设备及网络的管理和维护。
(二)湖北五峰后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下设华南虎驯繁中心、后河科研所、后河管理站、茅坪管理站4个直属机构,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1.湖北五峰后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华南虎驯繁中心
认真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保司要求,主动承担华南虎重引入历史责任;负责制定华南虎驯养繁殖和放归自然规划、技术路线和阶段性工作计划;负责与相关科研院、所、园等单位合作,开展华南虎驯养繁殖研究,推动华南虎回归自然,促进栖息地生态系统功能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负责华南虎试验性养殖区建设;负责建立数据跟踪管理、定期评估工作机制。
2.湖北五峰后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后河科研所(加挂“后河国家级疫源疫病监测站”牌子)
开展保护区的科学研究,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合作,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科研项目,促进保护区科研工作发展;开展对保护区野生动物资源的动态监测,负责野生动物收容驯养、濒危野生植物回归、培育;开展对自然保护区的科普宣传、技术培训等工作;负责科研数据、动植物标本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组织科研成果的初审、申报、应用、推广;负责保护区内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及上报等工作。
3.湖北五峰后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后河管理站、茅坪管理站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制定辖区内资源保护、社区管理;负责依法保护辖区内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查处破坏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违法行为;负责辖区森林防火及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维护辖区内的宣传牌、警示牌、界桩、界牌、瞭望塔等野外设施;负责辖区内野生动物肇事及伤害人畜、损毁农作物的调查统计和主动防范工作;抓好专、兼职护林员的教育、培训及考核等管理工作;开展社区共管,指导社区群众发展经济。
三、人员编制
湖北五峰后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核定事业编制49名。核定正县级党政正职职数1名;副县级领导职数4名,其中副局长职数3名、纪委书记职数1名;科级领导职数26名,其中正科级职数13名、副科级职数13名。